200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列表
执行死刑日期 | 执行死刑地点 | 执行死刑方式 | 死刑犯姓名(原身份) | 性别 | 国籍/户籍 | 民族 | 出生日期(终年) | 案发日期(案发时年龄) | 致死案件 | 致死罪名(认定数额) | 一审判决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终审判决/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死刑核准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交付执行死刑法院 |
---|---|---|---|---|---|---|---|---|---|---|---|---|---|---|
2001年1月5日 | 广州市 | 枪决 | 杨志国 | 男 | ![]() | 1998年8月18日至2000年7月29日 | 1998年8月18日,杨志国在原籍宁夏因口角杀害一青年后潜逃,三日后窜至西安市一油漆店内,抢劫人民币100多元后逃离现场时,又将紧追不舍的店员魏某乱刀捅死。2000年7月29日上午,杨志国在广州火车站广场对一名妇女实施抢劫,并用匕首对前来抓捕的武警战士黎桂城、广州铁路客运段代理车长王延初胸腹部猛刺,致黎桂城死亡、王延初重伤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2001年1月10日 | 北京市 | 枪决 | 刘艺霞(原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财务出纳员) | 女 | ![]() |
37岁 | 1996年3月至1999年2月 | 刘艺霞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弄虚作假、不记账及销毁支票存根等手段,先后在其经管的本单位107张中国工商银行现金支票上,填写累计人民币4854250元金额后,与李少洋陆续提转成现金,被李少洋用于赌博或挥霍。其间,李少洋与刘艺霞又合谋以转账方式侵吞公款,由刘艺霞私自在其经管的本单位11张中国工商银行转账支票上填写了累计人民币2488000元金额后,划至李少洋提供的7家单位账户上。刘艺霞用少部分公款归还自己的欠款,其余大部分公款被李少洋用于归还赌债及挥霍。1999年2月3日,刘艺霞还根据李少洋的提议,私自给与本单位无任何关系的蔡某开出一张金额为1400000元人民币的中国工商银行汇票,这张汇票被转往广东和福建两家企业并换成现金后,被用于归还李少洋的赌债 | 贪污罪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李少洋 | 男 | ![]() |
44岁 | |||||||||||
2001年1月10日 | 郑州市 | 枪决 | 蔡学元 | 男 | ![]() | 1999年9月23日至2000年11月2日 | 1999年9月23日晚,蔡学元通过自力挖好的地洞钻入仓库,盗走4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1999年11月30日晚,蔡学元又窜至某部队靶场,乘值班人员外出之机,盗走520多发“五六”式步枪子弹、一台福日牌彩电等物品。2000年2月26日晚,蔡学元持枪在郑州市内盗窃一居民停放在家门口的北京212吉普车,被车主追上后拦截下来,并夺回其所持枪支一支。蔡学元逃离现场。2000年6月12日晚,蔡学元再次携带枪支和弹药,在郑州市汴洛高速公路,向正在行驶的3辆轿车和1辆交警清障车开枪射击,4辆车各被击中1枪,但均未停车。2000年11月2日晚,携带枪支在开封逗留、企图伺机作案的蔡学元在返回郑州途中,行至郑州市圃田乡时,被夜巡的民警和联防队员抓获,所盗枪支、弹药被全部追回 | 盗窃枪支、弹药罪、抢劫罪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月10日 | 金华市 | 枪决 | 李益飞 | 男 | ![]() |
2000年3月5日 | 在武义县至永康、金华的公路叉口骗乘被害人蒋文献驾驶的捷达出租车,当车行至武义县桃溪滩乡十里岗村附近时,李广以解小便为由叫蒋停车。此时“两李”极其凶残地一起刀砍、锤击、手扼,将蒋文献当场杀死,劫得蒋的价值1300余元的诺基亚手机1只、现金180多元,并劫车逃离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李广 | 男 | ![]() |
||||||||||||
2001年1月10日 | 金华市 | 枪决 | 邵康 | 男 | ![]() |
1999年7月30日 | 在武义县城骗乘了被害人诸葛宗贞驾驶的出租车,途中张忠连假装晕车让诸葛停车后,即从车后排抓住诸葛宗贞的头发,邵康抓住手刹制动和把住方向盘,并压住诸葛的身体。诸葛宗贞拼命挣扎,张忠连遂下车打开驾驶室车门将诸葛宗贞的头往车外地上摁,并捡起一块石头猛砸诸葛宗贞的头,致其昏迷,后又将诸葛宗贞拖至路旁田边,用泥沙捂闷其嘴致其死亡。两人劫得价值人民币15.53万元的2000型桑塔纳轿车1辆及人民币500余元和手机、手表等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张忠连 | 男 | ![]() |
||||||||||||
2001年1月10日 | 西安市 | 枪决 | 周长青(原西安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男 | ![]() | 1953年 | 1997年1月至1997年12月 | 与桑塔纳专营部负责人刘晓荣先后多次贪污巨额公款,供其前往澳门赌博。在无法归还的情况下,周长青潜逃厄瓜多尔,直至1999年5月被抓獲。总计贪污公款人民币4843万余元,挪用公款272万元;刘晓荣参与贪污公款1259万元。 | 贪污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月11日 | 邵阳市 | 枪决 | 陈代光(原邵阳市市政工程公司财务科副科长) | 男 | ![]() | 1995年10月至1998年7月 | 利用掌管湖南省邵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财务职务之便,采取提取公款不入账,隐匿银行凭证以及骗取、隐瞒截留公款等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公款共计440万元。除去其违反财经纪律用于本单位非正常业务开支且尚未报账的部分外,共贪污公款401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挥霍或归还姚志宏(2004年执行死刑)涉黑犯罪团伙的高利贷。 | 贪污罪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月16日 | 广州市 | 枪决 | 蒋开福 | 男 | ![]() | 汉族 | 1968年7月29日(32岁) | 1999年11月5日至2000年1月4日(31岁) | 蒋开福意图制造火车事故,借机趁乱抢钱。1999年11月5日凌晨0时47分,当惠州北开往岳阳的260次列车运行至京广上行线白石渡至太平里区区段时,蒋引爆了炸药,钢轨和轨枕被炸断,列车被迫停车,该区间上行线中断行车3个小时。1999年11月23日凌晨3时10分,广州东开往南昌的566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线湖南境内衡山至石湾区间时,因线路遭蒋破坏造成列车脱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9万多元,并造成该区间中断行车20多个小时。2000年1月4日凌晨2时7分,由东莞东开往郑州的474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九线广东境内和平县前锋大桥时,又因线路遭蒋开福破坏造成列车脱轨,使得直接经济损失43万多元,并造成该区段上行线中断行车11个小时。 | 破坏交通设施罪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01年1月16日 | 南京市 | 枪决 | 肖楚强 | 男 | ![]() | 42岁 | 1999年2月至1999年11月23日 | 肖楚强先后多次从广州购买海洛因并运回南京,单独或指使他人贩卖海洛因共计43克,获赃款人民币8800余元。1999年11月23日,当肖楚强再次从广州购得海洛因并携带毒品返回南京时,在银城花园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海洛因294.571克。随后,公安人员又从其同案犯的住处查获肖楚强藏匿的海洛因36.432克。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月18日 | 重庆市 | 枪决 | 江小方 | 男 | ![]() | 1996年8月至1997年11月 | 江小方在重庆市劳务市场以帮助找工作、治病、介绍朋友等为名先后将13名女青年骗出,由唐细平在四川省渠县、营山县农村找男方收买,从中获赃款共人民币24000元。 | 拐卖妇女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唐细平 | 男 | ![]() | ||||||||||||
2001年1月18日 | 宁德市 | 枪决 | 缪步黄 | 男 | ![]() | 1996年5月至1999年7月 | 缪步黄、吴通住等人先后与贵州的人贩子互相勾结或交叉结伙,拐卖或收买贵州、四川籍妇女、儿童,共作案83起,拐卖或收买妇女154名、儿童2名,从中得赃款人民币839387元。 | 拐卖妇女、儿童罪 |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吴通住 | 男 | ![]() | ||||||||||||
2001年1月18日 | 宿迁市 | 枪决 | 郑明月 | 男 | ![]() | 汉族 | 1992年至1998年5月 | 郑明月、郑明亮、刘久伟、韩成桂等18人勾结云南、贵州等地人贩,流窜于贵州、云南、江苏三省之间,以帮助找工作、做生意为名,诱拐妇女上当受骗,然后以每人1500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转手卖出,一共作案103起,拐卖妇女142名。 | 拐卖妇女罪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郑明亮 | 男 | ![]() | 汉族 | |||||||||||
刘久伟 | 男 | ![]() | 汉族 | |||||||||||
韩成桂 | 男 | ![]() | 汉族 | |||||||||||
2001年1月18日 | 宿迁市 | 枪决 | 张红灯 | 男 | ![]() | 汉族 | 1969年11月4日(31岁) | 1997年至1999年9月(28岁至29岁) | 张红灯、史德平、史艳丽、史德永、史艳红等人以到海南做服装生意、开干洗店为名,以优惠的工作待遇作为诱饵,先后将安徽五河、江苏睢宁、宿豫等地的50名少女拐骗到海南强迫卖淫。 | 组织卖淫罪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史德平 | 男 | ![]() | 汉族 | 1966年10月7日(34岁) | 1997年至1999年9月(31岁至32岁) | |||||||||
史艳丽 | 女 | ![]() | 汉族 | 1969年6月20日(31岁) | 1997年至1999年9月(28岁至30岁) | |||||||||
2001年2月8日 | 汕尾市 | 枪决 | 卓振沅 | 男 | ![]() | 汉族 | 1961年8月29日(39岁) | 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 | 参与印制假人民币六次,印制假人民币6.15亿余元 | 伪造货币罪 |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卓镰貌 | 男 | ![]() | 汉族 | 1959年12月24日(41岁) | 1995年11月至1999年6月 | 参与印制假人民币三次,印制假人民币2.95亿余元 | ||||||||
张泽汤 | 男 | ![]() | 汉族 | 1955年8月15日(45岁) | 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 | 参与印制假人民币一次,印制假人民币2.71亿余元 | ||||||||
周家栋 | 男 | ![]() | 汉族 | 1972年11月4日(28岁) | 1995年5月至1998年年底 | 参与印制假人民币五次,印制假人民币3.38亿余元 | ||||||||
张林棋 | 男 | ![]() | 汉族 | 1958年11月25日(42岁) | 1995年11月至1996年4月 | 参与印制假人民币二次,印制假人民币2400万余元 | ||||||||
文志武 | 男 | ![]() | 汉族 | 1971年11月7日(29岁) | 1995年11月至1999年6月 | 参与印制假人民币三次,印制假人民币1.56亿余元 | ||||||||
张惜涛 | 男 | ![]() | 汉族 | 1971年12月25日(29岁) | 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 | 参与印制假人民币一次,印制假人民币1.392亿余元 | ||||||||
2001年2月16日 | 上海市 | 枪决 | 吴智勇 | 男 | ![]() | 汉族 | 1978年8月26日(22岁) | 2000年5月11日(21岁) | 伙同孙淑英入住上海市华东大酒店1510房间,当晚孙通过打电话的方法物色作案目标后,由吴、王携带手枪、绳索闯入该酒店1402客房,威逼日本籍房客水野政弘交出钱财。水野政弘反抗,吴即用匕首朝水野政弘胸、腹部猛刺,致水野政弘伤及左肺造成大失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吴、王当场劫得人民币、移动电话、手表等计价值人民币4500余元的财物。 | 抢劫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王治 | 男 | ![]() | 汉族 | 1977年3月27日(23岁) | 2000年5月11日(23岁) | |||||||||
2001年2月16日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枪决 | 李正勋 | 男 | ![]() | 1999年12月24日 | 从缅甸武装走私毒品进入中国境内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刘振华 | 男 | ![]() | 1999年12月24日 | |||||||||||
2001年2月23日 | 泉州市 | 枪决 | 王金挺 | 男 | ![]() | 汉族 | 1947年2月28日(53岁) | 遠華案(走私进口成品油,偷逃税款人民币3579.4万元)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厦门市 | 接培功 | 男 | ![]() | 汉族 | 1960年11月12日(40岁) | 遠華案(走私进口天然橡胶、热水器等货物,偷逃税款人民币2660.16万元)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厦门市 | 黄山鹰 | 男 | ![]() | 汉族 | 1961年8月13日(39岁) | 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34岁至36岁) | 遠華案(参与进行香烟走私活动,参与偷逃税款人民币57.8亿元)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厦门市 | 庄铭田 | 男 | ![]() | 汉族 | 1949年11月29日(51岁) | 1996年11月至1998年11月(47岁至49岁) | 遠華案(非法购买、销售走私香烟和走私汽车活动,偷逃税款人民币9655.6万元)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福州市 | 李士专 | 男 | ![]() | 汉族 | 1954年9月8日(46岁) | 1996年5月至1998年6月(41岁至43岁) | 遠華案(组织、介绍他人为走私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3份,偷逃税款人民币1571.9万元)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厦门市 | 吴宇波(原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科长) | 男 | ![]() | 汉族 | 1967年6月28日(33岁) | 1996年初至1999年7月(28岁至32岁) | 遠華案(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874.7万元,放弃监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并组织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 | 受贿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泉州市 | 叶季谌(原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行长) | 男 | ![]() | 汉族 | 遠華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95万元,滥用职权为走私企业违规发放贷款,并有491.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 受贿罪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2月28日 | 资阳市 | 枪决 | 余茂学 | 男 | ![]() | 1968年4月(32岁) | 1999年9月4日 | 1999年7月5日余茂学被人用枪击伤,怀疑是张旭东指使段晓波所为,便出资50万元让廖忠福、刘昌伟通过郑银春带领李俊、刘洪兵、李月刚枪杀张旭东及张的好友李荣华,黄胜负责安排车到高速公路接应枪手逃跑。之后,余茂学支付了酬金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黄胜 | 男 | ![]() | ||||||||||||
廖忠福 | 男 | ![]() | ||||||||||||
李月刚 | 男 | ![]() | 未上诉 | |||||||||||
2001年2月28日 | 资阳市 | 枪决 | 毛传辉 | 男 | ![]() | 1994年至1998年11月 | 毛传辉、马洪兴等人为首的21名黑社会犯罪团伙在资阳、简阳一带作案多起,杀死杀伤数人。此外,万家强在迪吧玩耍時与叶超发生纠纷,叶超从身上拿了把杀猪刀向万家强杀起去,刀刺在他大腿上,叶的刀落地,万就从身上摸把猎刀直扑叶超,拿起刀乱舞乱刺,朝叶超头、颈、胸、腹部连刺十余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马洪兴 | 男 | ![]() | 1994年至1998年11月 | |||||||||||
万家强 | 男 | ![]() | 1997年5月15日 | |||||||||||
2001年2月28日 | 内江市 | 枪决 | 罗学彬 | 男 | ![]() | 1998年3月14日至11月23日 | 1998年3月14日下午,罗学彬、郑斌等人将丁某从安岳挟持到内江,要丁拿钱,并对丁进行殴打、搜身,在抢得现金1000元、金戒指1枚后,朝丁连开5枪,致丁当场死亡。同年11月23日晚,罗学彬伙同他人替人报复钟某,将钟刺杀身亡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郑斌 | 男 | ![]() | 1998年3月14日至11月23日 | 故意杀人罪 | ||||||||||
2001年3月1日 | 贵阳市 | 枪决 | 许杰 | 女 | ![]() | 汉族 | 1968年12月12日(32岁) | 1997年10月至2000年2月 | 杜建生以假名龙彬和所谓的广东老板、香港龙氏集团家族成员等假身份与贵阳市财政局综合处女科员许杰相识,骗取许杰的信任后,使许杰利用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和工作之便,以付手续费、奖励费、事业费等名义,私盖印章和偷盖他人保管的综合计划处专用印鉴章,私开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大肆贪污预算外财政资金、国债资金和国库券,合伙贪污7272万元公款。 | 贪污罪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杜建生 | 男 | ![]() | 汉族 | 1963年6月24日(37岁) | 1997年10月至2000年2月 | |||||||||
2001年3月14日 | 合肥市 | 枪决 | 夏兢兢(原安徽农业大学计算机系学生) | 男 | ![]() | 22岁 | 2000年10月8日 | 发现提出分手的前女友潘某与一男子在一起,遂购买两把单刃尖刀,对潘某背部连捅两刀,造成其左肺被刺破致急性大出血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3月14日 | 合肥市 | 枪决 | 程德海 | 男 | ![]() | 因家庭琐事杀死妻子 | 故意杀人罪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3月14日 | 合肥市 | 枪决 | 杨修陆 | 男 | ![]() | 强奸妇女后又杀人灭口 | 故意杀人罪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3月14日 | 合肥市 | 枪决 | 何山 | 男 | ![]() | 杀死驾驶员后抢劫出租车 | 抢劫罪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何立友 | 男 | ![]() | ||||||||||||
2001年3月14日 | 合肥市 | 枪决 | 李旺忠 | 男 | ![]() | 拐卖24名妇女 | 拐卖妇女儿童罪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11日 | 阜阳市 | 枪决 | 韩永臣 | 男 | ![]() | 汉族 | 2001年2月4日 | 当着被害人同济大学研究生亓培玉夫妇的面小便,在受到斥责后伙同他人殴打被害人,被害人夫妇转身逃走后又驾车持械紧追不放,迫使被害人亓培玉跳入冰冷的河水中,仍持械威胁亓培玉令其不得上岸,亓培玉最终被河水冲走 | 故意杀人罪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16日 | 长治市 | 枪决 | 唐昌荣 | 男 | ![]() | 汉族 | 1966年12月1日(34岁) | 盗挖变压器铜芯作案1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4万元 | 破坏电力设备罪 |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16日 | 长治市 | 枪决 | 罗会德 | 男 | ![]() | 汉族 | 1969年12月12日(31岁) | 破坏变压器作案17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 破坏电力设备罪 |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0日 | 北京市 | 枪决 | 韩学功 | 男 | ![]() | 汉族 | 2000年9月1日 | 参与聚众赌博,在被民警盘查时用携带的六四式手枪(系1993年其在银行工作时私藏的银行丢失枪支)向民警开枪,杀死两名、打伤一名民警 | 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0日 | 海口市 | 枪决 | 韦春鸽 | 女 | ![]() | 汉族 | 33岁 | 2000年初 | 为报复,抢劫杀害台商陈浩霖 | 抢劫罪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0日 | 成都市 | 枪决 | 冉兴力 | 男 | ![]() | 1996年至2000年5月 | 冉兴力、杨贵清、潘传冬、周玉福四人多次纠集他人,持枪、刀、铁棒等凶器,采用胁迫和实施暴力手段,在四川都江堰、德阳等地,对过路行人、车辆以及当地店铺实施抢劫。其中,冉兴力参与抢劫18起,抢劫中致死11人、重伤1人、轻伤2人;杨贵清参与抢劫17起,致死11人;潘传冬参与抢劫10次,致死10人;周玉福参与抢劫6次,致死7人。此外,冉兴力因与他人殴斗,还持刀刺死1人、刺伤1人 |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杨贵清 | 男 | ![]() | 抢劫罪 | |||||||||||
潘传冬 | 男 | ![]() | ||||||||||||
周玉福 | 男 | ![]() | ||||||||||||
2001年4月20日 | 洛阳市 | 枪决 | 武文立 | 男 | ![]() | 1991年至2000年7月 | 武文立、常建立、任云双、刘小柳四人多次纠集他人,在河南、河北、福建等地,采取下安眠药或杀人等残忍手段,实施抢劫及其他犯罪。其中,武文立参与抢劫6起,致死5人;常建立参与抢劫3起,致死3人;任云双参与抢劫2起,致死2人;刘小柳参与抢劫2起,致死1人。4人在实施抢劫后,恐罪行败露,先后4次对参与其抢劫犯罪的同伙及有关知情者杀人灭口,共杀死3人,1次杀人未遂 |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常建立 | 男 | ![]() | ||||||||||||
任云双 | 男 | ![]() | ||||||||||||
刘小柳 | 男 | ![]() | ||||||||||||
2001年4月20日 | 惠州市 | 枪决 | 邓星众 | 男 | ![]() | 1998年至1999年9月 | 邓星众、邓集前、黎美军、邓联湖四人纠集他人,在广东惠州、东莞等地,多次骗乘小货车和出租小汽车至偏僻路段,对司机采用捆绑、勒颈、封嘴、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进行抢劫,致使9名司机死亡,劫得四轮小货车16辆,捷达牌轿车1辆 | 抢劫罪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邓集前 | 男 | ![]() | ||||||||||||
黎美军 | 男 | ![]() | ||||||||||||
邓联湖 | 男 | ![]() | ||||||||||||
2001年4月20日 | 重庆市 | 夏明仲 | 男 | ![]() | 1998年11月至1999年7月 | 1993年5月因涉嫌诈骗,流氓罪被判刑11年10个月,1995年5月从三峡监狱逃脱。1998年11月27日夜,将曾经与之结下“梁子”的曾某枪杀。1999年初,夏明仲又与李春林、龚某等人先后流窜到奉节县新民镇、五马镇、湖北省建始县等地为非作歹,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其中当年1月26日在抢劫一货车后将驾驶员毛某肢解。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高爱英 | 女 | ![]() | 43岁 | 为抢劫钱财,将女雇主用被子捂死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孟凡芹 | 女 | ![]() | 为和情人同居,数次欲毒死自己的丈夫未果。情人提出分手后又欲将其堵死,致另外两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4日 | 广水市 | 枪决 | 韩忠杰 | 男 | ![]() | 汉族 | 因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被工商部门处罚后怀恨在心,在工商部门依法收取工商管理费时杀害在场的广水市工商局党办主任黄建中 | 故意杀人罪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5日 | 大同市 | 枪决 | 王顺 | 男 | ![]() | 汉族 | 1964年8月28日(36岁) | 1997年至1999年 | 王顺黑社会团伙先后造成4人死亡、3人伤残、12人受伤。其中李某某因殴打了罗继轩旗下迪吧职员,遭到王顺团伙报复殴打,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庞全来等人开枪打死与犯罪团伙成员马红祥发生纠纷的三人。 | 故意伤害罪 |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庞全来 | 男 | ![]() | 汉族 | 1963年12月5日(37岁) | 1997年至1998年 | 故意杀人罪 | ||||||||
宋贵林 | 男 | ![]() | 汉族 | 1967年9月1日(33岁) | 1997年 | 故意伤害罪 | ||||||||
2001年4月25日 | 扬州市 | 枪决 | 兰秀斌 | 男 | ![]() | 56岁 | 2000年9月16日 | 兰秀斌与周群勾搭成奸后,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策划谋害周群之夫严恺。几次投毒未果后,兰秀斌以8万元雇佣尹素林、周兵二人将严恺杀死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周群 | 女 | ![]() | 33岁 | |||||||||||
尹素林 | 男 | ![]() | ||||||||||||
周兵 | 男 | ![]() | ||||||||||||
2001年4月25日 | 宜宾市 | 枪决 | 邓福全 | 男 | ![]() | 抢劫并杀死大学生 | 抢劫罪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5日 | 宜宾市 | 枪决 | 张贵生 | 男 | ![]() | 投毒致人死亡 | 投放危险物质罪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4月25日 | 宜宾市 | 枪决 | 马海舰 | 男 | ![]() | 1999年5月至10月 | 朱庆林组织、指挥走私、运输、贩卖海洛英。从成都经昆明、瑞丽至畹町,偷越国境,与境外贩卖分子相勾结,将毒品偷运入中国境内,从昆明乘飞机运到广州,贩卖给马海舰等人,马海舰又再转卖图利。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朱庆林 | 男 | ![]() | ||||||||||||
2001年4月26日 | 宁波市 | 枪决 | 张畏 | 男 | ![]() | 汉族 | 1967年4月14日(34岁) | 1999年2月11日(31岁) | 张畏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温岭大肆行凶,致一人死亡、四人重伤、1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毁坏他人财物价值20余万元。其中张畏因其妻弟张伟新与张畏连襟陶刚义之兄陶刚正存在商业竞争关系,遂指使手下教训陶刚正、陶刚义兄弟。郭海华等人到鞋厂砍伤陶刚义后,遭到数名鞋厂职工追赶,郭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职工张瑞华一刀,致张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 故意伤害罪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郭海华 | 男 | ![]() | ||||||||||||
2001年4月27日 | 长沙市 | 枪决 | 徐梦菲 | 女 | ![]() | 汉族 | 1974年(27岁) | 2000年5月3日 | 与其母宁某某发生口角,持锁扣朝其母头部连砸数下,后又用肩膀将其母头部压在浴缸内的水中,直至其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4月28日 | 福州市 | 枪决 | 李宝民 | 男 | ![]() | 汉族 | 1956年10月14日(44岁) | 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40岁) | 遠華案(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相勾结,于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参与走私香烟犯罪活动,参与偷逃税款人民币3.48亿元)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4月29日 | 石家庄市 | 枪决 | 靳如超 | 男 | ![]() | 汉族 | 2001年3月16日 |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 | 故意杀人罪、爆炸罪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王玉顺 | 男 | ![]() | 汉族 | 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 | ||||||||||
郝凤琴 | 女 | ![]() | 汉族 | |||||||||||
2001年5月20日 | 重庆市 | 枪决 | 张君 | 男 | ![]() | 汉族 | 1966年8月5日(35岁) | 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间 | 单独、伙同他人或组织、指挥他人共同持枪、持械在重庆、湖南、湖北、广西、云南等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作案计22次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秦直碧 | 女 | ![]() | 汉族 | 1952年2月10日(49岁) | 1995年12月22日 | 张君伙同秦直碧窜至重庆友谊商店沙坪坝分店,张君持枪、手榴弹威胁营业员和顾客,秦直碧进入黄金柜台用起子撬开柜台锁,收取柜内黄金首饰。该店清洁女工李建清见状高声呼喊,被张君开枪击中致死,张君又开枪威胁店内人员后,与秦直碧将柜台内的黄金、铂金首饰连同托盘装入编织袋中。 | 抢劫罪 | |||||||
全泓燕 | 女 | ![]() | 汉族 | 1965年4月10日(36岁) | 2000年7月 | 张君为让全泓燕死心塌地跟随自己,将一枝装有二发子弹的“五四”式手枪交给全泓燕,令其杀害农民工彭成辉,全泓燕从彭成辉身后近距离连开两枪,将彭成辉击倒,张君随即上前对准彭成辉头部补枪射击,致彭成辉当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
严敏 | 女 | ![]() | 汉族 | 1968年2月25日(33岁) | 1995年1月25日 | 张君、严敏共谋后,窜至重庆市渝中区建设银行新华路支行伺机抢劫。张君携带“五四”式手枪在外等候,严敏进入银行营业厅观察到取款人李久川、许娣萍的取款情况后,按事前约定向张君伸出五个手指,示意有人民币50000元。张君即尾随李久川至渝中区和平路二巷内,持“五·四”式手枪朝李连开数枪,抢走李装有人民币50000元的皮包。李久川经送医院抢救脱离危险,经法医检验损伤程度为重伤。2000年7月,李久川因枪伤复发医治无效死亡。 | 抢劫罪 | |||||||
莫金英 | 女 | ![]() | 汉族 | 1948年11月12日(53岁) | 1996年至2000年7月 | 在云南省河口县中越边境非法购得枪支、弹药后,先后12次非法出售给张君“五四”式手枪13支、“五四”式手枪子弹2400余发、手枪弹匣13个,获赃款共计人民币60000余元。莫金英非法所售枪支被张君等人单独用于抢劫、故意杀人作案3起,直接致3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 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 |||||||
常德市 | 枪决 | 李泽军 | 男 | ![]() | 汉族 | 张君团伙成员 |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陈世清 | 男 | ![]() | 汉族 |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 | ||||||||||
赵正洪 | 男 | ![]() | 汉族 |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 | ||||||||||
严若明 | 男 | ![]() | 汉族 | 抢劫罪 | ||||||||||
许军 | 男 | ![]() | 汉族 | 抢劫罪 | ||||||||||
李金生 | 男 | ![]()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
2001年5月25日 | 嘉峪关市 | 枪决 | 柳发德 | 男 | ![]() | 汉族 | 1962年10月23日(38岁) | 2000年5月29日(37岁) | 柳发德、陆毅密谋对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鸿烈实施抢劫。当马鸿烈回家打开防盗门时,柳发德持枪威逼马鸿烈,遭马反抗,搏斗中柳发德击发一枪,在继续扣动扳机时,因子弹卡壳未响。闻讯出屋的马鸿烈之子与他人将柳发德抓获。陆毅见柳被抓即乘出租车逃走,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 抢劫罪 |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5月28日 | 武汉市 | 枪决 | 金鉴培(原湖北省政府驻港办公室主任、香港宜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男 | ![]() | 汉族 | 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 | 采取重复付款和直接截留的手段,贪污宜丰公司、荆丰公司公款4次,共计1854.75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928.94万元),在澳门赌博和炒恒生期指,致使这些款项全部损失 | 贪污罪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5月29日 | 北京市 | 枪决 | 曹予飞 | 男 | ![]() | 汉族 | 1997年6月至1998年7月 | 成立或变相收购山东中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等3家公司,伙同他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4100余名客户的资金共计人民币5亿多余元。除已支付客户高额利息1.7亿余元,实际诈骗金额为3.2亿余元。曹予飞将其用于公司支出、个人挥霍或转移境外,案发后仍有2.8亿余元无法追回。此外,曹予飞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还向中国燕兴北京综合实业公司总经理郭连章(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50万元 | 集资诈骗罪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5月29日 | 株洲市 | 枪决 | 唐天河 | 女 | ![]() | 汉族 | 1960年6月11日(41岁) | 1992年12月至1996年4月 | 以从事香烟购销、汽车配件批发、房地产开发等高效益投资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为幌子,以月息10%、季息60%、年息10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部分本金和利息的手段,在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荷塘区、芦凇区等地先后直接向46人集资,并通过他们向社会上更多的受骗人非法集资。为消除参与集资者的疑虑,唐天河高价购进大量香烟,低价出售给集资中介人,造成其在做大生意的假象,骗取他们的信任。唐天河通过向上述46人及他们作为中介人吸引的大批外围群众共非法集资637.2万元 | 集资诈骗罪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5月29日 | 青岛市 | 枪决 | 李天平 | 男 | ![]() | 汉族 | 1958年10月31日(42岁) | 1992年6月、1996年8月至1997年2月 | 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从银行骗取贴现款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所骗赃款除用于支付贴息、好处费外,大部分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和挥霍。至案件侦查终结前仍有1100万余元未能追回。此外,1992年6月,李天平还采取虚构收货单位、伪造提货介绍信、银行电汇凭证的手段,骗取价值80万元货物 | 票据诈骗罪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5月29日 | 石家庄市 | 枪决 | 徐爱玲 | 女 | ![]() | 汉族 | 1997年9月30日和10月5日 | 采取支付高额息差的方法,先后两次将石家庄铁路分局路外工程办公室的人民币共计1000万多元拉存到银行。之后,徐爱玲冒用这个办公室的名义申请挂失,并伪造转帐支票将这1000多万元转入其他帐户,又逐笔转出,分别用于偿还本人和他人债务及本人的经营活动。案发后仍有800余万元无法追回 | 票据诈骗罪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5月30日 | 武汉市 | 枪决 | 余小梅 | 女 | ![]() | 汉族 | 35岁 | 1999年11月 | 邀约余进良、李国江(均已判刑)到贵阳帮其贩毒品。当月24日晚9时,余等人携带毒品回河南途中,被武汉铁路公安处民警拦截盘查,当场收缴毒品700克 | 运输毒品罪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01年5月31日 | 南京市 | 枪决 | 刘小军 | 男 | ![]() | 1997年6月23日至1998年11月28日 | 纠集团伙多次携猎枪、砍刀、砍斧等凶器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拘禁他人,杀死2人、重伤4人、轻伤5人 | 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曹卫东 | 男 | ![]() | 汉族 | |||||||||||
2001年5月31日 | 南京市 | 枪决 | 林传新 | 男 | ![]() | 20岁 | 1999年12月至2000年3月 | 1999年12月22日将一年仅17岁的女子挟持,先后在南京市水佐岗、马标、怡景花园、定淮门等处,对该女子肆意进行猥亵、侮辱,致该女不堪侮辱自杀未遂。此后20余天内,这伙罪犯多次采用极为残忍、恶劣的各种手段,多次强制猥亵、侮辱、殴打、轮奸、强奸该被害女子。三人还多次抢劫、聚众斗殴 | 强奸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汪先 | 男 | ![]() | 汉族 | 20岁 | ||||||||||
王晓东 | 男 | ![]() | 汉族 | |||||||||||
2001年5月31日 | 镇江市 | 枪决 | 孙善献 | 男 | ![]() | 因所窃赃物被张亚军夺走而产生放火索要钱财的歹念,携带汽油至被害人周兰春等5人住处,误以为张亚军在此居住而将汽油倒入屋内放火,造成周兰春、周兰华兄妹及周兰华17岁的女儿徐扬洋被烧死、2人重伤 | 放火罪、盗窃罪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7日 | 河源市 | 枪决 | 朱德根 | 男 | ![]() | 2000年8月12日 | 因家里的杉木使用问题与其父母争吵,操起铁耙朝着母亲的头部猛砸两下,后又持铁耙砸开厨房的门,向着躲在里面的父亲的头部猛砸两下。其母亲颅骨骨折、颅脑挫伤而当场死亡;父亲颅脑严重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11日(公布日期) | 无锡市 | 枪决 | 袁绪光 | 男 | ![]() | 多次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分别对8名妇女实施强奸9次,并大肆抢劫钱财 | 强奸罪、抢劫罪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11日(公布日期) | 无锡市 | 枪决 | 罗宇 | 男 | ![]() | 将女青年王某带至宾馆发生性关系后因琐事发生争执,罗宇即卡王某颈部,致王窒息后将王从五楼房间扔至二楼平台,并移尸于污水井中藏匿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11日(公布日期) | 徐州市 | 枪决 | 孙沐林 | 男 | ![]() | 21岁 | 2001年3月21日 | 在欢口中学读书期间因违反校纪被学校除名,后其多次找该校校长要求复学被拒绝,遂怀恨在心,为杀害校长持铁锤窜至其家中,将校长的女儿、儿子、侄女和母亲共4人杀死,同时致校长妻子重伤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11日(公布日期) | 镇江市 | 枪决 | 徐国光 | 男 | ![]() | 因经济纠纷雇凶指使他人报复杀人,被雇者持猎枪误将无辜群众蒋洪仁枪杀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11日(公布日期) | 扬州市 | 枪决 | 金长彪 | 男 | ![]() | 20岁 | 2001年3月28日 | 在江都骗乘25岁女司机陈梅驾驶的奥拓出租车至郊外,抢得现金100余元及价值900元的手机一部后用购得的手枪对其头部连开6枪,并用刀对其猛捅60余刀,致其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11日(公布日期) | 扬州市 | 枪决 | 何忠 | 男 | ![]() | 深夜潜伏于江都市某镇路边,短时间内7次采取暴力手段对下夜班路过的妇女实施奸淫,并打伤多名妇女 | 强奸罪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12日 | 沈阳市 | 枪决 | 杨青 | 男 | ![]() | 1964年 | 1999年8月29日 | 杨青承包湖西饭店后,又将此饭店转租给陈某某经营。其间因为租金等问题发生纠纷,杨青要解除合同,由于陈某某不同意,便产生放火焚烧饭店的念头,既骗取保险金,又达到逼走陈某某的目的。杨青到中保沈河支公司为湖西饭店投保了500万元。然后指使庞学东勾结韩士、孙玉工、黄志明共同预谋实施放火犯罪,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报酬。1999年8月29日凌晨2时许,韩、孙、黄携带作案工具,从三楼进入湖西饭店,将汽油泼洒在二、三楼走廊,点燃后逃离现场,致使当晚住店客人9人死亡、15人重伤,饭店被毁物品价值人民币48万多元 | 放火罪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庞学东 | 男 | ![]() | ||||||||||||
韩士 | 男 | ![]() | ||||||||||||
孙玉工 | 男 | ![]() | ||||||||||||
黄志明 | 男 | ![]() | ||||||||||||
2001年6月13日 | 兰州市 | 枪决 | 李捷 | 男 | ![]() | 汉族 | 1997年5月至2000年11月 | 以“兰州智华工贸有限公司”为掩护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共计作案24起,包括6起命案和多起绑架、勒索、抢劫案。为甘肃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李晖 | 男 | ![]() |
||||||||||||
崔志彪 | 男 | ![]() |
||||||||||||
马磊 | 男 | ![]() |
||||||||||||
常高博 | 男 | ![]() |
||||||||||||
丁力 | 男 | ![]() |
||||||||||||
刘宏 | 男 | ![]() |
||||||||||||
李斌 | 男 | ![]() |
||||||||||||
2001年6月21日 | 上海市 | 枪决 | 罗日民 | 男 | ![]() | 汉族 | 2000年12月24日、2001年1月10日、2001年4月27日 | 先后两次在江西浮梁伙同吕秋顺(2002年被捕,判处死刑)进行抢劫、强奸并杀害6人。逃亡过程中因在上海火车站被上海铁路公安处巡警卓蓓驰盘查,为拒捕而用藏在左手袖管内的单刃尖刀朝卓蓓驰胸腹部连刺3刀,导致卓蓓驰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牺牲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枪支罪 |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宁市 | 枪决 | 陈法龙 | 男 | ![]()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宁市 | 枪决 | 甘源 | 男 | ![]()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宁市 | 枪决 | 刘爱国 | 男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宁市 | 枪决 | 黄伟光 | 男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宁市 | 枪决 | 金新保 | 女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宁市 | 枪决 | 张木东 | 女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宁市 | 枪决 | 钟秋期 | 男 | ![]() | 2000年2月至5月 | 采用汽车藏毒的方法从缅甸走私毒品海洛因入境,先后从缅甸购进海洛因23472.5克,实施走私、运输和贩卖。2000年5月27日,公安人员抓获同案犯覃耀忠时,在其交代的杂物房内缴获海洛因3820克,并查获贩毒工具以及钟秋期、张果用于切割汽车传动轴的手提电磨、汽车传动轴等物品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张果 | 男 | ![]() | ||||||||||||
江振球 | 男 | ![]()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充市 | 枪决 | 罗小林 | 男 | ![]() | 汉族 | 1964年12月22日(36岁) | 1999年11月24日 | 罗小林为南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老大。1999年5月7日,罗小林的两个“小弟”董君、赵应龙应邀帮一名个体老板催款,返回途中,董君被公安擒拿。罗小林以为是欠款人赵雄报的案,指示手下除掉赵雄。同年11月24日,罗小林的手下抓住赵雄,用刀割下赵双手的大拇指,直往他的嘴里塞。随后轮流棒击打赵的头颅,致其脑浆迸裂后弃之荒野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任启会 | 男 | ![]() | ||||||||||||
柏成 | 男 | ![]() | ||||||||||||
肖文彬 | 男 | ![]() | ||||||||||||
刘继东 | 男 | ![]() | ||||||||||||
2001年6月21日 | 南充市 | 枪决 | 彭东荣 | 男 | ![]() | 2000年11月27日 | 南充企业家曾兴超因与妻子庞文琼不和,遂起杀妻之念。2000年10月,曾向其姐夫彭东荣透露杀妻的想法,由彭东荣出面雇来杀手。11月25日,彭东荣聘彭小东、彭云耀、青勇为杀手。11月27日晚上7时多,曾兴超致电约庞文琼约外出,8时左右庞离家赴约,走到公寓的二楼拐角处,被预先埋伏在四楼和二楼的彭小东、青勇杀害。凶手坐上彭云耀事先租好停在楼下的车逃窜,并将凶器扔进嘉陵江,把作案时被鲜血溅湿的衣服扔到铁路上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彭小东 | 男 | ![]() | ||||||||||||
青勇 | 男 | ![]() | ||||||||||||
2001年6月23日 | 吕梁地区 | 枪决 | 郝吉寿 | 男 | ![]() | 汉族 | 1964年6月7日(37岁) | 2001年5月12日(36岁) | 与治保人员在该村巡查时在王昔生家门口听到郝保刚说要为郝吉寿殴打郝根生之妻李爱珍一事作证,即闯入王家,持其携带的手电筒砸在郝保刚面部,致郝保刚面部受伤,后被他人劝开,郝保刚被搀到许维锦家。此时,闻讯前来的郝保刚之妻张水桃指责、谩骂郝吉寿,郝即返回家中携带了杀猪刀、砍刀各一把窜至许维锦家,猛刺张水桃、郝保刚,致郝保刚当场死亡,郝保刚之女郝聪慧在制止中也被郝吉寿捅伤。尔后,郝吉寿冲到院外与前来制止其暴行的郝吉寿之妻马永琴相遇,其又向马连刺数刀。接着又窜至郝根生家。猛刺郝根生及其妻李爱珍、大儿郝鹏飞、三儿郝鹏远、女儿郝鹏婷,郝根生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郝吉寿又窜到徐霈院内,将徐霈及其妻郭润华刺死在院里,并将徐霈头颅砍下提走,当窜至王璋家准备再次行凶时,因见王璋家早有准备,又有王璋亲友在场,该郝便提头带刀窜至郝仁义批发部门前,将路经此处的郝根生二儿郝鹏跃刺伤,后被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最终郝吉寿持刀杀死4人、杀伤8人。 | 故意杀人罪 | 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未上诉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6月23日 | 成都市 | 枪决 | 胡明礼 | 男 | ![]() | 2000年4月 | 胡明礼指使卢中勇、李明兵从云南省下关市窜至缅甸,其后2人将购得的海洛因用塑料包裹后分别吞服。2000年4月19日早上,3罪犯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卢、李2人分别从体内排出净重为342.7克和352.3克的毒品 | 运输毒品罪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卢中勇 | 男 | ![]() | 1981年 | 20岁 | ||||||||||
李明兵 | 男 | ![]() | ||||||||||||
2001年6月23日 | 成都市 | 枪决 | 苏必高 | 男 | ![]() | 通过避孕套包装及吞服共偷运毒品1390.7克 | 运输毒品罪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苏必伦 | 男 | ![]() | ||||||||||||
马少明 | 男 | ![]() | ||||||||||||
2001年6月25日 | 集宁市 | 枪决 | 弓存旺 | ![]() | 1992年11月至2000年1月 | 先后71次到重庆及周边地区,以招工为名将118名妇女骗出,然后分别以3000元至8000元的价格出卖。所骗妇女大多被拐卖到内蒙古兴和县、察右前旗、丰镇市以及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等地,共获赃款60多万元。其中三分之一的妇女还被弓存旺一伙人强奸 | 拐卖妇女、儿童罪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 | |||
林长寿 | ![]() | |||||||||||||
刘春慧 | ![]() | |||||||||||||
梁英硕 | ![]() | |||||||||||||
陈千 | ![]() | |||||||||||||
苏顺顺 | ![]() | |||||||||||||
2001年6月25日 | 昆明市 | 枪决 | 王兴万(原云南省玉溪市兴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职工) | 男 | ![]() | 1999年11月26日 | 驾驶一辆水泥大货车行驶至昆明至玉溪高速公路14号收费站,当收费亭内的收费员按规定向王兴万索要收费票据查验时,王驾车迅速溜过了收费亭。收费站24岁的保卫人员刘波奋起直追,冲到卡车车头前张开双臂将车拦下。王兴万见刘波不让路,猛踩油门向刘波狠狠地撞过去。刘波被撞倒在地,因被车轮严重压伤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临沧地区 | 枪决 | 李绍菊 | 女 | ![]() | 1988年9月至1998年7月 | 先后23次单独或纠集、指使他人将海洛因13.5万多克、鸦片1.2万多克、吗啡8000多克从缅甸偷运至中国,向他人赊销或贩卖。案发后,公安机关缴获海洛因2.3万多克、吗啡2000多克 | 走私毒品罪 | 云南省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云南省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枪决 | 雷永秀 | 男 | ![]() | 2000年7月13日 | 雷永秀于2000年7月上旬从耿马购得海洛因1112克后,将毒品藏匿于一个经特殊加工的铁制皮带轮中,企图运往内地贩卖。同年7月13日,当雷永秀乘坐卧铺客车途经弥渡县时,被公安干警人赃俱获 | 运输毒品罪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保山地区 | 枪决 | 杨连勇 | 男 | ![]() | 2000年10月6日 | 杨连勇于1991年9月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经三次减刑改为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1998年12月29日因病保外就医。2000年4月,杨连勇与安保生、杨正有、杨永和共谋走私毒品,由其他3人到缅甸购买海洛因326克走私入境,再交给杨连勇负责销售。同年10月6日,杨连勇在贩卖毒品时被警方抓获 | 走私毒品罪 | 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丽江地区 | 枪决 | 尼牙孜·依斯拉木 | 男 | ![]() | 维吾尔族 | 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1日 | 1999年7月至8月间伙同他人在新疆疏勒县牙曼乡等地4次翻墙入室,使用暴力对村民依米提·白克日等人实施抢劫,劫取现金5000元及其它物品。后于2000年12月1日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乘坐由云南下关至四川攀枝枝花的中巴客运车运输毒品。途经华坪县境内时被公安干警查获,其从体内排出海洛因113砣,计净重620克 | 运输毒品罪 | 云南省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枪决 | 李双华 | 男 | ![]() | 2000年2月26日 | 李双华、周文伟从缅甸携带毒品偷运入境,带到巍山县周文伟家中藏匿后2人多方寻机贩毒。2000年2月,周文伟经宗发荣找到其弟宗发旺及陈佩,由2人寻找买主。2人又找到同案人姚翠华,寻找买主,并将李、周2人走私入境的部分毒品交给姚伺机贩毒。同月26日,姚翠华携带毒品在大理市经济开发区鑫安大酒店贩卖时,被公安干警人赃俱获,当场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498片,重44克。后公安人员在姚翠华的配合下,抓获了同案犯宗发旺、陈佩,在宗发旺的配合下抓获宗发荣、李双华、周文伟。从宗发旺家中查获甲基丙胺97片,重9.5克,从周文伟家中查获甲基苯丙胺8966片,重达792.5克 | 走私、贩卖毒品罪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周文伟 | 男 | ![]() | ||||||||||||
2001年6月25日 | 重庆市 | 枪决 | 周渝 | 男 | ![]() | 2000年6月9日 | 2000年4月,周渝与他人共谋贩卖海洛因,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杨路租房用于存放和加工毒品。周渝随后指使李后勇在其租赁房内为其加工运送和看管海洛因。2000年5月,周渝、李后勇在沙坪坝区向他人出售海洛因共计150克。同年6月9日,公安机关在二人租赁房内查获海洛因50,792克 | 贩卖毒品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李后勇 | 男 | ![]() | ||||||||||||
2001年6月25日 | 重庆市 | 枪决 | 李银胜 | 男 | ![]() | 35岁 | 1999年5月 | 从1998年10月至1999年5月,李银胜先后1100余次将460余克海洛因分零出售给巫山县龙溪镇的吸毒人员,共获赃款7.3万元 | 贩卖毒品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重庆市 | 枪决 | 覃德利 | 女 | ![]() | 1998年7月8日 | 覃德利从1998年6月开始与他人共谋贩卖毒品,曾将海洛因1,234克藏匿于其妹妹覃德兰和其母亲家中。同年7月8日,覃德利指使覃德兰等人,携带海洛因到重庆市南岸上新街车站出售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1,234克 | 贩卖毒品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重庆市 | 枪决 | 何斌 | 男 | ![]() | 1999年12月2日 | 1999年何斌两次指使女友贩卖海洛因共计820克,同年12月2日,当何斌被禁毒总队民警追踪擒获时,何公然以30万元现金要求“私了”。次日,警方从其住处搜出海洛因5987.5克 | 贩卖毒品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重庆市 | 枪决 | 王成 | 男 | ![]() | 1998年11月 | 1998年11月,指使3名“马仔”从云南芒市购得海洛因1225.4克,马仔将海洛因吞入腹中后再返回重庆与王成会合,不料接货时被缉毒警擒获 | 贩卖毒品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宁波市 | 枪决 | 何爱珍 | 男 | ![]() | 汉族 | 1997年12月至2000年4月 | 湖南省新化县人何爱珍、陈春伙同他人在广州从不法分子处购得海洛因2000多克,并运至浙江省宁波市,先后在宁波市海曙区西凤商场门口等地以每克38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其中何爱珍累计贩毒2400余克,陈春贩毒达2300余克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陈春 | 男 | ![]() | 汉族 | 1997年12月至2000年4月 | ||||||||||
杨爱华 | 男 | ![]() | 汉族 | 2000年4月至5月 | 2000年4月至5月,湖南省邵阳市人杨爱华伙同湖南新化县人伍郁斌从广州市以每克200元至210元的价格购买海洛因770余克,并以每克200元至280元的价格贩卖给徐国平和黄娟 | 贩卖毒品罪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伍郁斌 | 女 | ![]() | 汉族 | 2000年4月至5月 | ||||||||||
2001年6月25日 | 厦门市 | 枪决 | 许耀彩 | 男 | ![]() | 33岁 | 1999年至2000年2月7日 | 伙同刘标、刘得郡、谢汉全、黄永群、陈永顺多次购买制毒原料以及制毒设备制毒。1999年4月28日,刘标因涉嫌走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怕罪行败露造成“惨重损失”,许耀彩与刘标之妻林屏同谋将剩余的麻黄素、200多公斤的半成品、溶液及设备、化学原料等从陆丰运往厦门窝藏,谢汉全于同年5月和8月间分批将上述物品运往厦门继续制毒。同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在龙海市白水镇山边村山后农场,分两批将原料425千克制成半成品,并先后运至厦门市南山路35号之7、8、9号,经过提纯、漂白、冷藏结晶,于2000年1月制成“冰毒”。2000年2月7日,许耀彩在住处因吸毒过量产生幻觉,与同伙陈永顺开枪互射。公安机关接到报案赶到现场将其抓获,并查获冰毒257.343千克。 | 制造毒品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黄福祺 | 男 | ![]() | 43岁 | |||||||||||
2001年6月25日 | 厦门市 | 枪决 | 施陆山 | 男 | ![]() | 49岁 | 1996年7月18日 | 与人同谋从厦门购买冰毒走私台湾,后被公安机关在厦门市沙坡尾鱼市场3号食杂店内查获冰毒6.61千克。之后施陆山与其他涉案人员均落网 | 走私毒品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5日 | 厦门市 | 枪决 | 谢宪辉 | 男 | ![]() | 1999年8月9日 | 1999年7月共同策划走私海洛因到台湾,由许到云霄购买697克毒品,再将毒品运至厦门大嶝,雇船转运金门,谢在金门接应。8月9日晚,许在大嶝落网,随后谢在高崎机场被抓获。 | 走私毒品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许文静 | 男 | ![]() | ||||||||||||
2001年6月25日 | 厦门市 | 枪决 | 陈俊雄 | 男 | ![]() | 1999年7月26日 | 在莲花麦当劳携10公斤的冰毒欲出售时被警方人赃俱获 | 贩卖毒品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内江市 | 枪决 | 王建宾 | 男 | ![]() | 汉族 | 电视剧《刑警本色》中反派角色原型,持军用手枪杀死一名黑社会成员和一名个体肉贩,杀伤两名警察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眉山市 | 枪决 | 方吉 | 男 | ![]() | 汉族 | 指使手下冒充警察,从一新津人手中将其贩卖的枪支“黑吃”掉,用于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械斗 | 抢劫枪支罪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百色地区 | 枪决 | 丁旭 | 男 | ![]() | 汉族 | 1966年8月15日(34岁) | 1991年1月22日至1994年5月12日(24岁至27岁) | 丁旭、陆忠灵、黄杰等人参与1991年至1994年在澳门发生的系列抢劫案,先后对澳门的氹仔银行、葡京酒店赌场以及凯悦酒店赌场实施抢劫,共计抢得葡币94660.70元、港币72938.10元、美元492元以及可兑换港币筹码价值港币40862400元。潜回百色后,由周寿南指挥和管理丁旭、陆忠灵、黄杰等人在社会上网罗一些劳教释放人员和闲散人员在百色开设赌场,逐步形成一个称霸一方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组织 | 抢劫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陆忠灵 | 男 | ![]() | 壮族 | 1965年1月22日(36岁) | 1994年5月12日(29岁) | |||||||||
黄杰 | 男 | ![]() | 壮族 | 1967年12月25日(33岁) | 1994年5月12日(26岁) | |||||||||
2001年6月26日 | 防城港市 | 枪决 | 陈仕超 | 男 | ![]() | 1999年5月至2000年3月 | 陈仕超单独或分别伙同李科才、宋华强以邮寄或随身携带的方式,先后五次从云南省潞西市、芒市、瑞丽市购得毒品海洛因12600克,并分别带往广州、南宁、钦州等地销售 | 贩卖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李科才 | 男 | ![]() | ||||||||||||
宋华强 | 男 | ![]() | ||||||||||||
2001年6月26日 | 玉林市 | 枪决 | 林明健 | 男 | ![]() | 1999年7月至2000年8月 | 林明健、朱翼、谭机明伙同王强、王松江等人先后在广西玉林市城西包装材料厂、玉林市新科化工厂、玉林市州佩开发区制造毒品三次,共制造出冰毒晶体788.3公斤、液体1135.8公斤,其中400多公斤晶体、50多公斤液体冰毒已销售。在此特大制造冰毒案件中,林明健、朱翼参与加工晶体冰毒788.5公斤、液体冰毒1135.8公斤;谭机明参与加工晶体冰毒788.5公斤、液体冰毒1085.8公斤 | 制造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朱翼 | 男 | ![]() | ||||||||||||
谭机明 | 男 | ![]() | ||||||||||||
2001年6月26日 | 河池地区 | 枪决 | 张越强 | 男 | ![]()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河池地区 | 枪决 | 王正华 | 男 | ![]()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六盘水市 | 枪决 | 唐仁义 | 男 | ![]() | 1999年8月30日 | 1999年8月30日上午11时左右,威宁县二塘镇财政所职工唐仁义的弟媳马某某,由于怀孕遭到钟山区大湾镇计生股干部询问登记。事后,唐仁义、唐仁德、唐仁荣、唐仁光兄弟不滿,纠集50余名群众冲击大湾镇计生股,并夺枪杀害了大湾镇派出所民警、镇工作人员及围观群众谭太俊等六人 | 故意杀人罪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海口市 | 枪决 | 劳笃祥 | 男 | ![]() | 汉族 | 1970年12月1日(30岁) | 2000年5月2日(29岁) | 2000年4月30日,劳笃祥从“阿军”处取得海洛因419克进行贩卖。5月2日上午11时,劳笃祥在海口市万华路将其中37.36克海洛因交给王义裕贩卖,并约定待王义裕将该毒品卖出后再以每克50元的价格结帐。下午2时许,王义裕在海口市长堤路钟楼附近,将27.7克海洛因卖给张建军和徐斌,由张建军预付1800元人民币,双方约定待张建军和徐斌将毒品卖出后再将余款付清给王义裕。稍后,王义裕又将9.66克海洛因交给徐斌贩卖。下午3时,张建军、徐斌在海口市新华北路敦德茶楼,以每克75元人民币的价格,将37.36克海洛因卖给李庚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后公安人员根据张建军、徐斌的供述和在张的协助下,将王义裕抓获。当日下午5时许,劳笃祥在海口市滨海新村中航大厦附近,以每克50元的价格将10.14克海洛因卖给符春丽。王义裕配合公安机关在劳来结帐收款时,将其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371.5克海洛因 | 贩卖毒品罪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6月26日 | 海口市 | 枪决 | 汤俊峰 | 男 | ![]()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海口市 | 枪决 | 许少平 | 男 | ![]() | 汉族 | 1971年1月29日(30岁) | 1999年8月14日(28岁) | 1999年8月14日下午1时许,张俊林在海口市面前坡泓基花园门口处将一包装有毒品海洛因的茶叶交给许少平并指使他将毒品送交王建生贩卖。当日下午2时许,许少平驾驶琼C57559号摩托车把毒品送到南宝路邮电大厦交给王建生。王建生接到毒品后便电话告知翁国华,翁到达邮电大厦后就与王建生一起搭乘出租车准备将毒品送到龙昆南路交易时被公安侦查人员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四包重249.5克,其中三包从放在出租车司机手闸旁的茶叶袋中搜出,另一包从王建生裤袋里搜出。当日下午4时许,公安人员在海口市泓基花园D栋603房将许少平抓获,并缴获海洛因34.5克、现金人民币4,500元、泓基花园B栋302房的钥匙两把。经对泓基花园B栋302房进行搜查,当场搜获毒品海洛因3057.5克 | 贩卖毒品罪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6月26日 | 海口市 | 枪决 | 庄继勇 | 男 | ![]() | 汉族 | 1970年9月18日(30岁) | 2000年4月30日(29岁) | 2000年4月间,庄继勇和庄义仕合谋由庄义仕从广东揭阳组织制毒工具及毒品发运到海口,庄继勇负责在海口加工销售。同年4月6日,庄义仕将毒品和制毒工具一套通过长途客车运抵海口市。庄继勇通知陈晓杰接货后藏放于两人事先租好的海口市南景花园D栋306房。随后两人将上述毒品进行加工后待售。同年4月30日,庄继勇叫陈晓杰将已加工好的毒品送交给王伟生的爱人何志惠。后王伟生持上述毒品在海口市欣茶缘茶艺馆进行交易时被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302.5克。随后公安人员在王伟生配合下在海口市汇隆酒店将庄继勇、陈晓杰抓获。并查获二人在海口市南景花园D栋306房的制毒窝点,缴获海洛因5014.73克、咖啡因6095.5克、杜冷丁30支。同时缴获制毒工具压模型二个、铁架、天秤、千斤顶各一个。此外,还缴获毒资人民币93,110元和用来联络的手机等财物一批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陈晓杰 | 男 | ![]() | 汉族 | 1973年5月6日(28岁) | 2000年4月30日(26岁) | |||||||||
2001年6月26日 | 海口市 | 枪决 | 曹孝均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海口市 | 枪决 | 杨青松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6月26日 | 海口市 | 枪决 | 孙井莲 | 男 | ![]() | 汉族 | 1974年10月27日(26岁) | 1999年10月9日(24岁) | 1999年9月,孙井莲和冀海燕及龚静一起从南京来海口,三人共同居住在龚静男朋友租住的海口市月朗新村17号4楼。后因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等问题,孙井莲、冀海燕与龚静产生了矛盾。同年10月9日下午2时许,孙、冀、龚三人在龚静的住房内,龚静再次提出要求孙、冀二人交房租和生活费问题,否则欲让孙、冀两人搬出去住。孙井莲听后十分气愤,便去阳台找了一根黑色电话线返回房间,趁龚不备,用电话线交叉后从背后勒住其脖子,孙又叫冀海燕帮忙抓住电话线另一端,两人用力拉紧电话线,直至确信龚静死亡。随后,二人将尸体抬到自己卧室内,并拿走龚静的2200元人民币,2枚金戒指,5只金耳环等财物,又制造了龚静外出的假象。次日,二人利用龚静男友等人上班时间,在卫生间,用菜刀、斧头等工具将尸体肢解为11块。分别装进孙井莲买来的旅行包和一个塑料袋,藏放于楼顶平台水池旁边。随即二人逃离海口 | 故意杀人罪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6月29日 | 潮州市 | 枪决 | 黄明宏 | 男 | ![]() | 汉族 | 1966年2月19日(35岁) | 1999年12月13日(33岁) | 黄明宏、邱经荣系潮州以郑煌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黄因与郑产生矛盾而伺机报复,于1998年12月13日凌晨伙同黄敦平、黄启光各持1支“五四”式手枪闯入郑煌在佛山的住处,乱枪将郑煌打死。1996年以来,黄单独或合伙疯狂敲诈勒索作案29次,勒索得人民币459.8万元 | 故意杀人罪 |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邱经荣 | 男 | ![]() | ||||||||||||
2001年7月3日 | 珠海市 | 枪决 | 林发成 | 男 | ![]() | 汉族 | 1971年12月5日(29岁) | 1992年10月16日(20岁) | 澳门人郑其杰与林发成密谋在澳门抢劫银行,林发成纠集了徐伟传、徐伟忠携带手枪、手雷從珠海偷渡到澳门。1992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许,林发成、徐伟传、徐伟忠持手枪、手雷驾车到达澳门高楼街恒生银行分行持枪威吓,抢得港币84.6万余元、葡币40.3万余元、美元520元、美元支票130元及其他外币1.6万余元。同年10月17日凌晨5时许,林发成、郑其杰伙同徐伟传、徐伟忠伙同携带抢劫赃款从澳门偷越边境线潜回珠海时,被值勤的武警边防战士梅开春发现并截住,林发成突然转向梅开春,一手卡其脖子,一手抓住梅的冲锋枪往地上按,其他犯罪分子随即拔枪射击梅开春,致梅当场死亡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7月5日 | 晋城市 | 枪决 | 田青材 | 男 | ![]() | 汉族 | 1970年2月24日(31岁) | 暴力破坏电力设备7次,造成直接损失51040元,且致一人轻伤,在一次作案过程中还参与轮奸一名女看守 | 抢劫罪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7月10日 | 上海市 | 枪决 | 龚岳 | 男 | ![]() | 2000年11月30日 | 在崇明米新村沈某家中与沈发生性关系后,用皮带将沈某勒死 | 故意杀人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7月10日 | 上海市 | 枪决 | 田剑英 | 男 | ![]() | 2000年3月6日、12月10日 | 用榔头将江苏一农技站服务部营业员史某敲死,劫得现金后逃离现场。后又用榔头猛击张某头部,致其死亡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7月10日 | 上海市 | 枪决 | 陈德明 | 男 | ![]() | 1998年12月、1999年2月 | 为图钱财,以谎称到阳台找鸟的方式先后进入王某和朱某家中,将两人勒死,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 | 抢劫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7月12日 | 鞍山市 | 枪决 | 徐铁 | 男 | ![]() | 1960年(41岁) | 1997年3月31日 | 徐铁指使谢兴本、张凯等人血洗神州发廊,打死李连顺 | 故意杀人罪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谢兴本 | 男 | ![]() | ||||||||||||
张凯 | 男 | ![]() | ||||||||||||
2001年7月27日 | 白银市 | 枪决 | 王胜华 | 男 | ![]() | 2000年7月至11月 | 抢劫作案12起,致1人死亡6人受伤 | 抢劫罪 |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汪友元 | 男 | ![]() | ||||||||||||
帅海军 | 男 | ![]() | ||||||||||||
蔡旺军 | 男 | ![]()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卢浩文 | 男 | ![]() | 1964年11月(36岁) | 1988年2月22日(23岁) | 与妻子陈建芝发生争执,他用双手将陈的脖子掐住致其死亡,后将陈的尸体肢解、包裹后藏于室内碗柜中。此后卢搬家时将藏有妻子尸体的碗柜也搬到租住的地方。1999年4月15日,有人发现该房内藏有人头骨及骨骼才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随后在上海将卢浩文抓获。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阎宏引 | 男 | ![]() | 1973年 | 2000年7月22日 | 至洛川一民工队临时食堂,对女炊事员韦某欲行不轨时遭到反抗,韦手拿菜刀自卫时,阎宏引夺过菜刀在韦的身上连续猛砍20余刀,将韦杀死。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孙晓刚 | 男 | ![]() | 1968年 | 1999年4月18日 | 在其租住的房屋内与刘某闲聊时,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互相厮打。在厮打中,孙晓刚先后持菜刀、铁棍等凶器在刘某的身上连续砍打,将刘当场杀死。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洪四世 | 男 | ![]() | 1974年 | 2000年4月16日 | 洪四世至西安市灞桥区邵平店村,推走吴某修车铺前自行车时遭阻拦,洪持砖行凶后又窜至该村陈某家,用灶房菜刀将陈某及其孙女砍伤,又持刀将陈11岁的孙子杀死。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彭柳龙 | 男 | ![]() | 1973年 | 1998年12月10日 | 至西安市雁塔区白家村大声呼叫其同乡时惊动巩某,二人为此发生争吵,在后来的厮打中,彭柳龙持木板在巩身上多处猛击,将巩打死。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彭星 | 男 | ![]() | 1968年 | 1998年11月24日 | 彭星在一娱乐中心与女友周某发生争执,遭到娱乐中心魏某等人殴打。彭产生报复恶念,于同月24日下午持尖刀在魏某身上猛刺,又向闻讯而来的魏母身上猛刺,魏某及其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明安永 | 男 | ![]() | 1973年 | 2000年8月1日 | 至西安市雁塔路一家属院冯某夫妇家,持刀威胁冯某交出钱财未果,明安永遂持刀将二人残忍杀死。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耿军良 | 男 | ![]() | 1980年 | 1998年3月至1999年11月26日 | 单独及伙同他人在西安9所高校疯狂盗窃作案13起,盗走大量财物,后于1999年10月在西安外院欲行窃时被抓获。当年11月26日,耿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预审科办公室接受审讯,乘上厕所之机将一砖块藏入衣内返回办公室后,耿趁预审员吕再东不备挣脱手铐,用砖块猛击吕的头部将其打倒。后恐吕苏醒,又在吕头部猛击数下,并掠走其钱包后逃跑,吕再东经抢救无效死亡。1999年11月27日凌晨,公安机关在长安县一录像厅中将耿抓获。 | 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贺伟 | 男 | ![]() | 1981年 | 1999年8月16日 | 1999年8月13日晚11时许,贺伟伙同马佳、王盘洛及白云至西安市东郊,见韩某和杜某在路边乘凉,即对韩进行殴打,抢走人民币8元。因嫌钱少又将杜某绑架走,并向韩索要钱财未果。同月16日晚11时许,该犯又伙同马佳、白云窜至西安市西二环北段白家口铁道附近,适逢姚某与女友李某在此乘凉,马佳持刀在姚某身上连捅数刀,贺伟用砖在姚某头部猛击,又用马佳手中的刀猛刺姚某和李某,致姚当场死亡,李某轻伤,抢走二人人民币400元,传呼机两部。 | 抢劫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陈克庆 | 男 | ![]() | 1973年 | 1999年7月20日 | 在西安市将井某殴打后,又给何某打电话询问井某被打后的情况时与何发生争执。陈克庆犯放下电话即携带尖刀找到何与何厮打,厮打中将何杀死。另外陈克庆还于1997年3月30日凌晨伙同赵书良、钱涛在深圳市抢劫某厂经理港币、金项链、钻戒和照相机等价值3.7万余元。 | 故意伤害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日 | 西安市 | 枪决 | 张争胜 | 男 | ![]() | 1972年 | 2000年5月10日 | 在临潼区一娱乐宫与服务生发生争执后引起厮打,张争胜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服务生曾某杀死。 | 故意伤害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9日 | 重庆市 | 枪决 | 丁玉珊 | 女 | ![]() | 汉族 | 与其在银行工作的丈夫勾结,使用管理卡通过微机终端假存入其所开户的存折人民币270.2万元,次日支取现金208万元 | 盗窃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13日 | 东方市 | 枪决 | 戚火贵(原东方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男 | ![]() | 汉族 | 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上半年 | 单独或伙同其妻符荣英收受他人财物40次,计价值人民币187.608万元,港币3.5万元 | 受贿罪 | 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24日 | 贵阳市 | 枪决 | 陈其富 | 男 | ![]() | 1997年至1999年 | 陈其富为首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或者单独拐卖儿童,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与广东省潮阳、普宁、揭阳等地之间形成了拐骗、贩运、接送、中转、收买儿童的“一条龙”犯罪网络,先后拐卖儿童41人 | 拐卖儿童罪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尹祖成 | 男 | ![]() | ||||||||||||
戚登英 | 男 | ![]() | ||||||||||||
张昌湖 | 男 | ![]() | ||||||||||||
2001年8月29日 | 朔州市 | 枪决 | 李锦 | 男 | ![]() | 汉族 | 1971年6月23日(30岁) | 盗割高压线9次,总价值89153元 | 破坏电力设备罪 |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0日 | 南京市 | 枪决 | 刘妤 | 女 | ![]() | 因与男友王某感情生变而产生厌世想法。在事先买了安定和一把水果刀后约王某来到一家旅馆,刘妤偷偷取出40片安定,放入事先准备的咖啡里让王某喝下,王某睡着后又从包里取出刀对准熟睡中的王某一阵猛捅。杀死王某后刘妤再次出去买安定药准备自杀,未果即被警方抓获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0日 | 南京市 | 枪决 | 董颖(原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办事处科员) | 女 | ![]() | 22岁 | 2000年9月14日、10月1日 | 以为青岛市湛山派出所民警杨步聪之女杨倩介绍出国留学为幌子,将杨倩骗到南京后对其注射了眠乃宁,见杨倩未死,董颖又出去购买了麻醉剂给杨注射,最终活活将杨倩闷死,劫得人民币6.1万元。之后三人又分别以请吃饭、出国探亲为名,将杨步聪及妻子徐春美杀死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张洪卫 | 男 | ![]() |
||||||||||||
顾涛 | 男 | ![]() |
||||||||||||
2001年8月30日 | 南京市 | 枪决 | 斯帅 | 男 | ![]() | 入户劫财、行凶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8月30日 | 南京市 | 枪决 | 刘仕红 | 女 | ![]() | 采用投毒方法杀死丈夫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9月11日 | 百色地区 | 枪决 | 黄政贤(原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 | 男 | ![]() | 1995年12月 | 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贿赂,为犯罪组织开设地下赌场长期提供掩护和帮助,使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黄政贤还利用职权,唆使被公安机关通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更改姓名,并指使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假身份证,阻挠警方打击犯罪。在他的包庇下,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为非作歹,危害百姓。此外,1995年12月,他在处理莫伯民与发廊老板纠纷时,不问情由,当场将莫伯民开枪打死,并唆使他人作假证,为自己开脱罪责。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9月11日 | 西安市 | 枪决 | 郑卫国 | 男 | ![]() | 汉族 | 纠集刑满释放、劳教解教及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地下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杀人,先后采取极为残忍的手段将4人杀死,重伤10多人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张占平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
马新超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
吕长江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
2001年9月13日 | 郑州市 | 枪决 | 张书海 | 男 | ![]() | 汉族 | 郑州“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 | 抢劫罪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9月20日 | 天水市 | 枪决 | 蔡卫军 | 男 | ![]() | 2000年10月31日 | 因背负债务,将姚某(16岁,天水市第三中学初三学生)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913工厂地下室中,用军用背包带活活勒死,然后用IC卡电话向姚某父亲打电话勒索20万元赎金 | 故意杀人罪 |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李小林 | 男 | ![]() | ||||||||||||
2001年9月23日 | 榆林市 | 枪决 | 马洪清 | 男 | ![]() | 汉族 | 1950年9月19日(51岁) | 2001年7月16日 | 因生活不顺而报复社会,故意引爆同村村民马世平非法制造、存放在马世贵家中的30吨炸药,导致80人死亡,98人受伤 | 爆炸罪 |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9月25日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枪决 | 申玉斗 | 男 | ![]() | 朝鲜族 | 制造成品冰毒10多公斤,液体状的非成品冰毒一吨多 | 制造毒品罪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9月25日 | 南昌市 | 枪决 | 王维 | 女 | ![]() | 22岁 | 2000年12月1日 | 与男友发生矛盾后产生先毒死男友然后自杀的念头,用倒入鼠药的饮料将其杀死,之后因惧怕而放弃自杀念头 | 故意杀人罪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9月25日 | 广州市 | 枪决 | 钟玉广 | 女 | ![]() | 22岁 | 2000年12月1日 | 因感情问题对被害人黄召华怀恨在心,在饭盒内投下毒药,致黄召华及另外一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9月26日 | 江门市 | 枪决 | 梁沛明(原中国工商银行鹤山市支行房贷部会计) | 男 | ![]() | 1993年至1998年11月 | 利用其负责办理贷款结算业务及管理该房贷部小钱柜的职务便利,多次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大肆侵吞公款,5年间共贪污公款170余万元。此外,梁还先后挪用公款2万余元。案发后,梁沛明退出赃款、赃物共折合25万元。 | 贪污罪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9月27日 | 长沙市 | 枪决 | 彭世宽(原湖南动力集团公司职员) | 男 | ![]() | 汉族 | 1964年(37岁) | 2001年7月10日 | 因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曾在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医,由该院68岁的血液病专家王万林主治。治疗结束后,彭世宽因感到疗效不够理想,对王万林一直怀恨在心,寻机报复,遂持刀尾随下班后回家的王万林老人至僻静处,残忍地将王万林杀害。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10月15日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枪决 | 阿卜杜勒·迈吉德 | 男 | ![]() | 维吾尔族 | 1997年2月5日 | 伊宁二·五事件 | 分裂国家罪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
阿卜杜勒·艾哈迈德 | 男 | ![]() | 维吾尔族 | |||||||||||
2001年10月30日 | 汕头市 | 枪决 | 李立 | 男 | ![]() | 汉族 | 广东潮汕807大案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邱燕洲 | 男 | ![]() | 汉族 | |||||||||||
2001年11月5日 | 广州市 | 枪决 | 朱红娟 | 女 | ![]() | 汉族 | 22岁 | 2000年12月26日 | 携带毒品海洛因1.5千克在韶关火车站准备上车时被警方查获 | 运输毒品罪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未上诉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01年11月6日 | 北京市 | 枪决 | 焦文军 | 男 | ![]() | 汉族 | 1971年9月3日(30岁) | 1997年3月2日至2000年8月28日(25岁至28岁) | 通过“敲闷棍”手段,結夥搶劫99起、故意殺人1起,致13名被害人死亡,搶劫款物價值人民幣290980餘元,得贓款人民幣36250餘元 |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未上诉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马俊 | 男 | ![]() | 汉族 | 1978年1月20日(23岁) | 1999年8月8日至2000年8月28日(21岁至22岁) | 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 ||||||||
2001年11月6日 | 北京市 | 枪决 | 徐义辉 | 男 | ![]() | 汉族 | 1979年3月20日(22岁) | 1999年2月至9月13日(19岁至20岁) | 参与抢劫33起,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0余元,并致2人死亡,6人重伤 | 抢劫罪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雷从永 | 男 | ![]() | 汉族 | 1979年8月22日(22岁) | 1999年5月至9月13日(19岁至20岁) | 参与抢劫27起,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90000余元,并致2人死亡,4人重伤 | ||||||||
王君立 | 男 | ![]() | 汉族 | 1977年12月6日(23岁) | 1999年3月26日至9月13日(21岁) | 参与抢劫11起,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40000余元,并致1人死亡,2人重伤 | ||||||||
2001年11月15日 | 北京市 | 枪决 | 陈锦福 | 男 | ![]() | 1994年4月到1996年7月 | 以截留应收款不入帐、擅自使用小金库资金为朋友还帐等手段,先后7次侵吞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公款人民币280余万元。陈锦福私自将北方公司的公款1700万元借给江苏一家公司使用,并收受这家公司贿赂38万元。陈还以开具信用证的手段,挪用北方公司的授信额度730余万美元,私自借给香港一家公司使用。陈锦福私借出去的这些公款中有7600多万元人民币无法归还。 | 贪污罪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1月20日 | 南充市 | 枪决 | 刘天兵 | 男 | ![]() | 25岁 | 2000年3月至2001年5月 | 自2000年3月至2001年5月期间,刘天兵、刘天龙、赵强、廖雄先后在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境内进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强奸犯罪活动,作案11起,杀害11人,重伤1人,强奸妇女8人,抢劫现金2000余元及手机、传呼机等物品。2000年10月5日,刘天龙、赵强杀害13岁少女蒲某。同年10月10日,四人杀害中年情侣王效毅和付某。2001年4月29日,四人勒死川北医学院情侣女学生雷铭秀及男学生冯某。同年5月5日,川北医学院男学生胡飞及南充卫生学校女学生朱晓情侣约会时遭到四人杀死。同年5月12日,四人杀害情侣粟登春、蒲燕燕,初中生李超和赵波,且将4具尸体的头颅砍下,抛入嘉陵江中 | 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刘天龙 | 男 | ![]() | 22岁 | |||||||||||
赵强 | 男 | ![]() | 23岁 | |||||||||||
廖雄 | 男 | ![]() | 30岁 | |||||||||||
2001年11月22日 | 惠州市 | 枪决 | 叶振良 | 男 | ![]() | 1999年12月28日 | 1999年12月27日,叶振良按照约定的电话号码、暗号,在广州市与黄景华见面,共同从广州驾车将毒品“冰毒”运往广东惠东县平山镇,伺机将毒品装船。同日,黎细明在香港乘郑胜驾驶的渔船到达惠东县港口镇等候。次日上午10时许,叶振良、黄景华一起将毒品搬上郑胜的渔船,开船向菲律宾方向驶去。下午1时许,当船行至惠东县港口镇白鸭排附近海面时,被渔监部门发现截获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检查,当场从船上查获35箱固体物品,重525千克。经鉴定,均含有甲基本丙胺(俗称“冰毒”)成分 | 走私毒品罪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黎细明 | 男 | ![]() | ||||||||||||
郑胜 | 男 | ![]() | ||||||||||||
2001年11月22日 | 惠州市 | 枪决 | 曾庆元 | 男 | ![]() | 在惠东县抢劫行凶 | 抢劫罪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2月5日 | 临沂市 | 枪决 | 李强(原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 | 男 | ![]() | 汉族 | 1970年3月(31岁) | 2001年10月21日 | 为“卸下婚姻包袱”蓄谋杀害已怀孕的妻子刘琦,制造爆炸装置后用报纸包好并放在塑料袋中,谎称为火腿肠交给刘琦,并送其乘坐公交车。当天13时14分左右,刘琦乘坐的公交车行至沂蒙百货大楼时突然爆炸,造成3人死亡、40多人受伤 | 爆炸罪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1年12月5日 | 安阳市 | 枪决 | 李长河(原平顶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男 | ![]() | 汉族 | 1999年6月18日 | 在担任舞钢市市委书记期间多次被吕净一(时任该市八台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举报,为报复伙同刘国兴、依志宏持刀闯入吕净一家中,对吕净一及其妻钟松琴乱砍乱刺,致钟松琴死亡,吕净一重伤 | 故意伤害罪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刘国兴 | 男 | ![]() | 汉族 | 伙同李长河持刀闯入吕净一家中,对吕净一及其妻钟松琴乱砍乱刺,致钟松琴死亡,吕净一重伤 | ||||||||||
依志宏 | 男 | ![]() | 汉族 | |||||||||||
2001年12月10日 | 上海市 | 枪决 | 尤家怀 | 男 | ![]() | 1997年10月27日 | 窜到停泊在黄浦江上的一艘运载秘鲁渔粉的船只,用铁锤、螺旋桨等将船主王某一家三口杀死,然后劫走该船以及一船渔粉。当晚三人驾船行驶到杨浦大桥附近水域,将价值33万元的57.2吨渔粉销赃给事先联系好的收赃人。随后,杨、陆两人又将船驶往长江浏河段水域,将王某等的尸体抛入江中,最后弃船逃离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杨礼 | 男 | ![]() | ||||||||||||
陆万起 | 男 | ![]() | 22岁 | |||||||||||
2001年12月13日 | 佳木斯市 | 枪决 | 唐伟 | 男 | ![]() | 2001年11月7日 | 伙同韩树壮、曲生春将张允亮(时任佳木斯市金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其家人绑架并勒索100万元。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现场,民警崔荣利、丁大成不顾个人安危,深入绑匪之中解救人质时被杀害,另一名民警赵成国和一名群众身受重伤。韩树壮、曲生春被当场击毙 | 故意杀人罪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金川 | 男 | ![]() | ||||||||||||
许佳冬 | 男 | ![]() | ||||||||||||
2001年12月14日 | 长春市 | 枪决 | 李玉芬 | 女 | ![]() | 1995年至1996年10月 | 谎称其经营的长春市德隆物资经销公司常年向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饲料厂供应玉米,经济效益好,用伪造的玉米购销合同骗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信任,以月息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与吉林省土畜产进出口总公司木材分公司和进出口公司、香港鸿昌行、吉林省华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及李青萍、李颖等人签订书面或口头投资协议,从上述单位和个人处骗得集资款人民币9202万元,其中4485.36万元被用于支付集资利息,其余4716.64万元被李玉芬占为己有。 | 集资诈骗罪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2月19日 | 南京市 | 注射(江苏首次) | 马向东 | 男 | ![]() | 回族 | 慕马案 | 受贿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沈阳市 | 注射 | 郭久嗣(原沈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 男 | ![]()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2月25日 | 哈尔滨市 | 枪决 | 蒋英库(原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 男 | ![]() |
1993年至2001年 | 蒋英库团伙杀人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蒋英权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
万忠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
刘一东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
刘一刊 | 男 | ![]() |
故意杀人罪 | |||||||||||
2001年12月28日 | 青岛市 | 枪决 | 吴秀芳 | 女 | ![]() | 汉族 | 35岁 | 2000年12月 | 为达到与情人孙某结婚的目的,多次催促孙离婚,并写信辱骂、威胁孙妻薛某,遭到薛某拒绝。2000年12月7日,吴秀芳趁孙出差在外之机到薛家投毒,12月15日中午薛某及其6岁的女儿食用被投毒的白菜后严重中毒,薛某的女儿经救治后康复,薛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001年12月28日 | 盐城市 | 枪决 | 雷国民 | 男 | ![]() | 汉族 | 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 | 先后流窜于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15起,共杀死20人、重伤4人、轻伤2人,劫得金首饰9件、摩托车2辆、港币10万元、人民币353.6万余元。在江西瑞昌作案时还奸淫幼女一名 | 抢劫罪、奸淫幼女罪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上诉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参考文献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