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195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旨在列出195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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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日期执行死刑地点执行死刑方式死刑犯姓名(原身份)性别国籍/户籍民族出生日期(终年)案发日期(案发时年龄)致死案件致死罪名(认定数额)一审判决日期、法院、文书字号终审判决/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死刑核准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交付执行死刑法院
1953年2月28日上海市枪决 王康年(原上海大康药房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汉族1924年(29岁) 盗骗志愿军货款、银行贷款,在对志愿军供货中用假药和旧次医疗器械等以次充好行贿罪偷逃漏税罪盗骗国家资财罪 上海市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法院
1953年4月26日上海市枪决 雷恒成(原京师警察厅侦缉处副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汉族 1927年4月28日至1945年参与杀害李大钊等18名共产党人。“九一八”事变后叛国投敌,追随殷汝耕组建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937年“七七”事变后因汉奸罪被国民党第29军逮捕并判处死刑,执行前脱逃。华北沦陷后,雷恒成又追随王克敏、王揖唐等大汉奸,投靠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汪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充任日寇所侵占的宛平、清宛、滦县等3县的伪县长,不久又被调升管理山东22个县的伪真渤行政公署署长,始终效忠日寇。日本投降后,雷恒成改装化名“了明禅师”逃往北京西北角的一个避静寺庙内隐居,不久他又化名赵志安,逃到上海,以卖卜为生汉奸罪反革命特务罪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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