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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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日期 | 执行死刑地点 | 执行死刑方式 | 死刑犯姓名(原身份) | 性别 | 国籍/户籍 | 民族 | 出生日期(终年) | 案发日期(案发时年龄) | 致死案件 | 致死罪名(认定数额) | 一审判决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终审判决/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死刑核准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交付执行死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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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2月28日 | 上海市 | 枪决 | 王康年(原上海大康药房经理) | 男 | ![]() | 汉族 | 1924年(29岁) | 盗骗志愿军货款、银行贷款,在对志愿军供货中用假药和旧次医疗器械等以次充好 | 行贿罪、偷逃漏税罪、盗骗国家资财罪 | 上海市人民法院 | 上海市人民法院 | |||
1953年4月26日 | 上海市 | 枪决 | 雷恒成(原京师警察厅侦缉处副处长) | 男 | ![]() | 汉族 | 1927年4月28日至1945年 | 参与杀害李大钊等18名共产党人。“九一八”事变后叛国投敌,追随殷汝耕组建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937年“七七”事变后因汉奸罪被国民党第29军逮捕并判处死刑,执行前脱逃。华北沦陷后,雷恒成又追随王克敏、王揖唐等大汉奸,投靠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汪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充任日寇所侵占的宛平、清宛、滦县等3县的伪县长,不久又被调升管理山东22个县的伪真渤行政公署署长,始终效忠日寇。日本投降后,雷恒成改装化名“了明禅师”逃往北京西北角的一个避静寺庙内隐居,不久他又化名赵志安,逃到上海,以卖卜为生 | 汉奸罪、反革命特务罪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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