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香港

香港歷史 | 香港歷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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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年 壬午马年)、香港開埠101周年
19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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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1月

  • 1月1日:
  • 1月4日,香港電台恢復播音,改稱「香港放送局」。[3]
  • 1月6日,日本當局發起「歸鄉生產運動」。[3]
  • 1月11日,九巴恢復行走。[3]
  • 1月12日,日軍當局宣佈恢復自1941年12月底停止使用的港幣,准予繼續流通。[4]
  • 1月15日,油麻地小輪港九線獲准復航,由中環統一碼頭每半小時開出一班來往油麻地省港線亦於同日復通。[5]
  • 1月18日:
    • 當局批准五種獨資經營商店恢復營業,包括食品店、日用品雜貨店、飲食店、理髮店及文具店。而旅館、五金店、書店、鐘錶店、眼鏡店及金器店等行業需經向港九其中一間派出所申請復業許可。至於街邊小販,除售賣蔬菜及肉類外,一律禁止擺賣。[6]
    • 港內渡海小輪復航。[3]
    • 軍政廳准許28間銀號復業。[3]
  • 1月19日,港澳渡輪復航,白銀丸及「天鵬丸」在三角碼頭(即原永樂碼頭前)分別每日早上十時及正午12時各開出一班,頭等收港幣軍票5元、二等3元、三等2元。另一方面,有商人組織航運公司,租巨型漁船2艘,行走港澳,隔日對開一次,每艘船可載20人,每客收30元、4至12歲半價、4歲以下免費,由西環菜欄附近上船,在澳門黑沙環登岸,航程需7小時,航線已經日軍批准,惟不准載貨。[7]
  • 1月21日,宣佈區政制度,將港九劃分為18個區,並在每區設立區政所。[3]
  • 1月22日:
  • 1月24日,恢復供應食水。[3]
  • 1月25日:
  • 1月29日,香港至廣州渡輪線恢復。[3]
  • 1月至1943年3月,發生中央警署事件,證人譚財在中央警署工作,目睹警署內慘況,警署2樓為審訊室,3樓則為監獄。審訊室內有一木架,上有鐵轆,繩由此放下,犯人被繩綁好後,即將其扯起,刑具有木棍、皮鞭、鐵棍及橡皮棍等。常見黑箱由4名苦力從警署裡抬入抬出,即使獲釋者亦不久後死亡,估計因飢餓或遭虐打致死,死者達百餘人。證人亦聞及斬首及判死刑,並親眼目睹多人被推上囚車,駛往行刑。往往載滿囚犯而去,1小時後卻空車而來,約200人被執行斬首。在行刑前,有的被審,有的則無,隨即行刑。審訊在監獄附近進行,主持審訊多為負責拘捕犯人回來的人,而所謂的審訊也只是日憲兵私下問訊而已,並非經由法官、亦無律師及旁聽者。[8]

2月

3月

4月

  • 4月11日:
    • 頒佈白米配給辦法,規定每人每月0.4[3]
    • 香港總督部頒令清算敵國銀行。[3]
  • 4月16日,為解決米荒,第一批由日本的盟國泰國出口的泰國米運抵香港。[3]
  • 4月20日,日佔政府將港九地區主要街道更換成日式名稱[3],詳見香港日佔時期地名
  • 4月25日,香港賽馬會更名為「香港競馬會」,並舉辦香港淪陷後首次賽馬。[3]
  • 4月29日,銅鑼灣登龍街發生火警,1死2傷。[15]

5月

  • 5月1日:
  • 5月18日,證人歐蓮及丈夫午膳時突被日本憲兵隊及印度籍警察不說理由拘捕至灣仔駱克道一避難室度過一夜,她們相信因當局的「疏散政策」而被強作難民出境,5月19日被送至西環落船,當時一同被拘者數千人,解往西環者共一萬人,船隻共19艘,每艘可載約200餘人,落船時每人獲分派重約2斤的小米罐,麵包2個,國幣10元,落船後即被推入艙底,封閉艙門,不能上船面,起行時間為晚上7時。此19艘船乃由一小型火船拖帶,惟開行不久即遇颱風,火船不能支撐,日憲隊遂斬纜任由此19艘船自行漂流,其中14隻完全沉沒,終釀成約3,000人喪生慘劇。另有1隻船頭爆裂,死傷多人。當時證人在船中漂流4日4夜後到達深圳南澳鎮半天雲,有一火船「金星輪」到場拖救至山邊,由漁船多艘接駁上岸,獲救生還者尋路而行,惟大部份人因餓極而不能行走,當中多人因此留在沙灘上自然死去,沿路屍體滿佈,臭氣薰天。證人從黑夜行至雞啼,天明時終走至一村落,幸證人身上仍有餘錢,能自行返港。[16]
  • 5月21日,尖沙咀彌敦道一輛電單車失事翻側,司機喪生。[17]

6月

  • 6月1日,香港中文報紙合併為4家新報社。[3]
  • 6月3日,開放8間醫院為市民服務。[3]
  • 6月5日,尖沙咀漆咸道發生車禍,2死9傷。[18]
  • 6月7日,9名匪徒行劫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劫去巨款百餘萬港元[3]
  • 6月10日,由於風季將臨,總督部公佈颱風信號實施情況,即日起於孤島及漁港等地增設「補助信號」,即簡化版風球,此等地方只會懸掛一或二號風球,一號表示戒備或強風來襲,二號則為烈風或以上風力將會或已經錄得。原有的一或五至十號信號則繼續於香港大部份地區使用。[19]
  • 6月11日,教宗庇護十二世捐款港幣4.5萬給香港戰事受害者。[3]
  • 6月15日,總督部准許被清算銀行之存戶提取各種存款之20%,不超過5,000港元。[3]
  • 6月騎師潘述文墮馬受傷,一度昏迷。[20]

7月

8月

  • 8月1日:
    • 總督頒令成立「家屋登錄所」,進行居民物業登記。[3]
    • 當局實行清新辦法。[3]
  • 8月4日,頒令居民有收音機需登記。[3]
  • 8月10日,規定居民購米需以軍票付款。[3]
  • 8月19日-8月20日,低壓槽相關雨區襲港,惟因氣象資料缺乏,且以安全起見,天文台誤以熱帶氣旋處理,並懸六號風球(今八號西南烈風或暴風信號),無傷亡。[27]
  • 8月23日,禁售生魚、生菜食品。[3]
  • 8月24日,開始配給食鹽。[3]
  • 8月
    • 副總督平野茂宣佈,為解決日本士兵強姦婦女問題,在駱克道慰安所500家。為興建慰安所,日軍將灣仔大佛口一帶居民強行趕走。[3]
    • 第六期米糧配給調查為975,690人,較上次減少4萬人。[28][29]

9月

  • 9月5日,為防止瘋狗症,官方公佈取締犬隻辦法。[3]
  • 9月10日,日軍擴建啟德機場正式動工。[3]
  • 9月18日:
    • 港日政府舉行首次人口普查,在清查中,日軍大肆殺害無辜百姓,據文獻顯示[30],遇害及被捕後失蹤者達2,000餘人。
    • 制定《貿易取締令》。
  • 9月

10月

11月

  • 11月1日,頒佈《防空令船舶措置綱要》。[31]
  • 11月2日,頒佈《民間燈火管理法規》。[31]
  • 11月12日,中、英雙方重慶會談開始。[31]
  • 11月14日,港督磯谷廉介撥款4萬元給華民代表,辦理救濟事業。[31]
  • 11月15日,總督部頒令開徵《旅遊與飲食稅》。[31]
  • 11月20日,上環保良新街兩幢3層高樓宇因連日大雨及室內支撐木料被偷去,逐告倒塌[37],1死8傷[38]

12月

  • 12月1日,開始種痘以預防天花[31]
  • 12月7日,九龍馬車開業。[31]
  • 12月8日,全港7間公立醫局成立。[31]
  • 12月11日,大東亞戰爭一周年紀念華民民眾大會舉行。[31]
  • 12月25日,總督部定今日為「香港更新週年紀念」,[31] ,當局一連三日舉行慶祝大會[39]
  • 12月27日,上環永樂街發生火警,1死1傷。[40]
  • 12月28日,中環威靈頓街閣麟街交界發生車禍,1死7傷。[41]
  • 本年:
    • 全港共發出83,435張「埋葬許可證」。[31]
    • 發生日軍大量盜竊香港物資事件日軍佔領香港後,將所有大公司、倉庫全部貼上封條,釘上「大日本陸軍管理」的牌子。較大規模的企業,多半釘上「軍搜部管理」的木牌;銀行、錢莊當舖釘上「金融班管理」的木牌;電影院、報社、印刷廠等則貼上「報道部管理」。日軍嚴格控制一切物資,沒有總督部的有關部門許可,不得買賣和移動任何物資。日軍將搜刮而來的物資捆綁後用袋裝載,運回日本。僅九龍倉一處,日軍就運走總值高達10日圓的物品,其中包括許多稀有物品,如元素。據統計,僅佔領香港初期,日軍搶走香港汽車便多達20,000多輛。日本兵不僅隨意入屋搜劫,還隨便搜查街上行人,把他們的手錶、相機等一概沒收,更甚的是被搜者還要向日本兵鞠躬致謝,否則便可能被拳打腳踢,甚至挨刀挨槍。戰時五金奇缺,日軍在香港多處搜刮,皇后像廣場維多利亞女皇銅像、第12任港督卜力銅像、匯豐銀行門前的一對獅子以及各教堂的銅鐘均被拆卸運往日本。戰後英國政府向日本交涉,只討回維多利亞銅像和匯豐銀行的銅獅子,其餘均已被熔化來製造武器。[42]
    • 總督部頒佈《刑事緊急治罪條例》。[31]
    • 總督部頒佈《軍律令》。[31]
    • 香港人口約100[31]

出生人物

逝世人物

參考文獻

  1. . 港識多史. 2017-06-23 [2022-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8).
  2. . 華僑日報第貳頁. 1942年1月3日.(繁體中文)
  3. 湯開建 蕭國健 陳佳榮. . 麒麟書業有限公司. 1998年: 頁524. ISBN 9622321232.(繁體中文)
  4. . 華僑日報第壹頁. 1942年1月12日.(繁體中文)
  5. . 華僑日報第壹頁. 1942年1月15日.(繁體中文)
  6. . 華僑日報第壹頁. 1942年1月18日.(繁體中文)
  7. . 華僑日報第壹頁. 1942年1月19日.(繁體中文)
  8. . 工商日報第一張第三頁. 1947年1月7日.(繁體中文)
  9. . 華僑日報第壹張第貳頁. 1942年2月14日.(繁體中文)
  10. . 南華日報第三版. 1942年2月15日.(繁體中文)
  11. . 南華日報第一版. 1942年2月17日.(繁體中文)
  12. . 南華日報第三版. 1942年2月18日.(繁體中文)
  13. . 工商日報第一張第四頁. 1947年1月14日.(繁體中文)
  14. . 南華日報第四版. 1942年3月26日.(繁體中文)
  15. . 華僑日報第貳頁. 1942年5月1日.(繁體中文)
  16. . 工商日報第一張第四頁. 1947年1月14日.(繁體中文)
  17. . 華僑日報第壹頁. 1942年5月22日.(繁體中文)
  18. . 華僑日報第叁頁. 1942年7月2日.(繁體中文)
  19. . 華僑日報第壹頁. 1942年5月22日.(繁體中文)
  20. . 南華日報第二版. 1942年7月3日.(繁體中文)
  21. . 華僑日報第貳頁. 1942年7月10日.(繁體中文)
  22. . 華僑日報第貳頁. 1942年7月11日.(繁體中文)
  23. . 南華日報第二版. 1942年7月11日.(繁體中文)
  24. . 華僑日報第貳頁. 1942年7月17日.(繁體中文)
  25. . 華僑日報第貳頁. 1942年7月22日.(繁體中文)
  26.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7月30日.(繁體中文)
  27.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8月20日.(繁體中文)
  28.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8月15日.(繁體中文)
  29.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8月15日.(繁體中文)
  30. 湯開建 蕭國健 陳佳榮. . 麒麟書業有限公司. 1998年: 頁534. ISBN 9622321232.(繁體中文)
  31. 湯開建 蕭國健 陳佳榮. . 麒麟書業有限公司. 1998年: 頁525. ISBN 9622321232.(繁體中文)
  32.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0月2日.(繁體中文)
  33.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0月3日.(繁體中文)
  34. . 西南日報第二版. 1942年10月4日.(繁體中文)
  35.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1月17日.(繁體中文)
  36.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0月26日.(繁體中文)
  37.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1月21日.(繁體中文)
  38.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1月22日.(繁體中文)
  39.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2月15日.(繁體中文)
  40.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2月30日.(繁體中文)
  41. .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2年12月29日.(繁體中文)
  42. 湯開建 蕭國健 陳佳榮. . 麒麟書業有限公司. 1998年: 頁534-535. ISBN 9622321232.(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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