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 (香港警察)
職務
督察負責擔任小隊指揮官。
歷史
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英國警銜則參考自英國軍銜,一般分為將軍、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職級。督察為中尉職級。首位督察為華人楊佐,於1844年獲委任。
於1940年代至1950年代入職的督察,大都是畢業於英文中學的精英學生[2]。
發展途徑
督察完成第一階段職業發展途徑後,會進行第二階段職業發展途徑。
晉升途徑
督察在該級服務滿5年及通過第三級標準考試後,方能晉升為高級督察。試卷分為刑事、舉證、管理及雜項(包括交通及毒品等)4部份[4]。根據統計,刑事試卷的合格率為12%、舉證試卷的合格率為0.89%、管理試卷的合格率為19%,雜項試卷的合格率為6.3%,整體合格率為10%,難度極高[5][6]。
為了改善整體表現,警務處於2011年起採取三項措施,包括在考試前為應考人員舉行簡介會;規定考者若然連續兩次於同一份的試卷得分為25至30%,即被列為不合資格參加下次考試;此外,考試委員會將會增加一名高級警司及一名總警司協助審核考試題目,以監督考試範圍[7]。
著名督察
俗稱由來
參見
- 香港警察傳統
- 警督
參考注釋
- . [2010-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8).
- 香港警務處退役同僚協會專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警聲》第852期
- 占Sir on Duty——好仔不當差? 《頭條新聞》 2010年9月17日
- 占Sir on Duty——淺談督察考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頭條日報》 2010年12月15日
- 督察升級試 近九成「肥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東方日報》 2010年11月8日
- 刁鑽督察試 九成警肥佬 警察學院﹕將比較舊卷研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明報》 2010年11月15日
- 51督察退出考試創新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東方日報》 2011年2月24日
- (PDF). [2010-10-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0-10-11).
- . [2019-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1).
- . [2019-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1).
- 頭條日報
- HK01
- . [2019-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2).
- . [2019-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2).
- . [2019-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3).
- . [2019-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8).
外部連結
- 初級督察職業發展途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