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璽大臣
掌璽大臣(英語:),在國務重臣()中位列第五,在樞密院議長之下,但在掌禮大臣()之上。此職並無特定負責事務,是英國的閑職之一。掌璽大臣起初負責君主的御璽(與國璽相對,國璽由大法官負責)。出任此職者,往往同時是內閣閣員。
掌璽大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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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 Keeper of the Privy Seal | |
英皇陛下政府紋章 | |
尊称 | 閣下 |
任命者 | 君主 根據首相建議任命 |
首任 | 威廉·梅爾頓 |
设立 | 1307年 |
掌璽大臣是英國政府最古老的職位之一,在今日已無特定功能。此職的用途類似于不管部大臣。二次大戰結束后,出任掌璽大臣者通常兼任上議院領袖()或下議院領袖。
愛德華一世在位期間,私璽由掌袍大臣()負責。[1]
職位評價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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