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四科
劉四科(1545年—1610年),字希哲,號健菴,陝西漢中府紫陽縣軍籍西安府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劉四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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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顺天巡抚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西安府涇陽縣 | |
出生 | 八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萬曆三十八年六月 | |
配偶 | 娶孔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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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陝西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九名,三甲第二百一十三名進士[1][2]。授山西长治县知县[3],擢吏部主事,历官吏部验封司郎中,十五年三月改考功司郎中,再调文选司,二十一年九月升太常寺少卿。二十六年五月起复原职,八月升太僕寺卿,二十七年五月升太常寺卿,二十九年九月升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兵备兼巡抚顺天等处地方,三十二年加升兵部右侍郎,以三品六年考满,三十三年九月加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照旧巡抚,给与应得诰命,荫一子入监读书。十一月以蓟辽昌保四镇大阅八事,加右都御史,以二品满考,三十七年二月加升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三十八年六月卒于官,贈太子少保。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山西通志》:刘四科号健菴,陜西泾阳人。隆庆间以进士知长治县,沈毅渊博,居官廉简有守。尝值编审,携书吏数人入参府,设警柝于外,有巡视少年受钱五十文,廉得之,即枷责不贷,事讫,人称公明。后擢吏部主事,累官兵部尚书。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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