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概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允許雙重國籍,當取得外國國籍的同時,即喪失中國國籍。
基本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論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處,禁止非法拘禁與騷擾、迫害公民。擁有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批評政府與政府官員等政治上的自由,也能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等基本民主權利。
基本義務
註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3條:「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7條:「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14條:「国家情报工作机构依法开展情报工作,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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